市台盟副主委 张晓东 目前,我市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和均衡教育资源方面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运转的经费不足;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质性交流存在一定障碍;三是基础教育设施配建政策落实有一定困难;四是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学校后续工作任务艰巨。 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有关原则,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公共教育的投入机制,均衡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水平。 基于我市中心城区与远城区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经济差距明显、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尽一致的现实,为了均衡地区间义务教育支出水平,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和改进标准财政收入的计算方法,以准确全面反映各区的财政收入能力,按照各区政府的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等因素,确定市对各区的转移支付数额。并适当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使之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把目前一次性投入逐步变为稳定的经常性经费。对配套性补助要重新设计配套比例,使之与各级政府的财力相匹配。并实施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监督机制,防止转移支付被挪用。逐步实现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机会均等的目标。 2、均衡学校建设,提高薄弱学校的办学质量,切实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 积极推进初中标准化学校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特别是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和支持,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均衡师资配置,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轮岗交流的规模,使校际间的办学水平均衡发展;逐步扩大省级示范高中招录分配生比例,均衡生源供给,促进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切实缩小校际间的办学差距。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政府和学生的择校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的择校制度,促进群众关心的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逐步实现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结果均等的目标。 3、建议我市区级政府加大对由改制校恢复为公办体制学校的财政投入,确保这类学校正常运转。同时,加大市级财政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经费统筹力度,逐步实现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并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给与适当倾斜。 4、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订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标准,核定各区2007年至2009年建成的寄宿制学校实际建设成本,将2007年至2009年建设资金缺口按市区分担的比例予以补足。同时合理制定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寄宿制学校正常运转。 5、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教育,满足不同群体越来越多对公共教育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不是所有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公众对公共教育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建议市政府通过法规和政策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公共教育服务供给网络,满足不同群体对公共教育服务的个性化需求,也使政府能将有限的财力用于基本的公共教育服务的供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私立教育机构应该从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方面进行规定和监督,同时,制定和落实社会力量投资办教育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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