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盟武汉市委主委 江中联 城市土地是城市生存发展的物质前提,是城市社会、经济运行的物质载体。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是人们集约利用土地的最直接的动力。新加坡、日本、韩国和香港等土地资源相对稀缺的国家和地区,城市建设均采取高密度发展的土地集约利用模式。武汉城市圈如果能够突破式发展,形成中部地区超级城市群或强大的经济核心,将成为中部崛起的“引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不仅能够促进武汉城市圈土地粗放浪费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而且可以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粗放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良性发展。 截止到2006年底, 武汉城市圈土地面积约5.78万平方公里,占湖北省31%;其中,武汉市市区土地总面积为455.06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167,116.2亩,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717,749.3亩,交通运输用地212,808.9,水利设施用地237,558.0亩。人口约3110万,占湖北省的51.2%;武汉城市圈9城市实现GDP4604.93亿元,占湖北省的61.4%。武汉城市圈的大多数城区用地结构中,工业用地占到了30%左右,超过美国(7.3%)和香港特区(6%),并超过世界上许多城市的工业用地比例;建设用地占国土面积比例已高达19%(1445平方公里)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13%)。武汉城市圈建设用地占国土面积居高,意味着武汉制造业已遭遇不可持续发展的严峻挑战。 武汉城市圈土地利用模式大多是粗放型的,致使城市土地利用产出非常低,特别是在土地的集约、节约流转机制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严重。耕地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呈负相关,耕地是建设用地扩展的主要用地来源。武汉城市圈的建设扩张属于耕地高消耗类型,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严重。以武汉为例,2004年至2006年,武汉市某区(黄陂)国土资源局三次协议出让建设用地668.3亩给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标准工业厂房建设。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占地800.5亩,超出批准用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耕地94.8亩,耕地占到了协议出让总面积的14%。二是城市土地大量闲置。武汉市通过行政划拨获得的城市内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大院”用地十分普遍,生产性用地重复布点多,城市建设低成本外延扩张的倾向非常盛行,城市用地规模超标,“征而不用,多征少用,乱征乱用”的现象大量存在,征而不用的土地长期闲置,既浪费土地资源,也影响城市景观。三是大学城建设中土地浪费现象严重。武汉的许多大学城规模过大,大量圈占土地,浪费严重;有的大学城里用划拨地搞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秩序。四是土地多头管理、违法违章用地。武汉市土地管理部门依然存在着多头管理现象,目前武汉市管理土地的市属单位有: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武汉市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等,其在业务上有一定程度的重叠,客观上造成了土地管理的混乱,违法违章用地现象时有发生。上述问题相信在武汉城市圈普遍存在。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过程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与科技进步动态发展的。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就是以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为依据,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为主的高附加值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少投入多产出。 这是充分集约、节约土地,在我市城市圈建设“两型社会”的关键之举。我们必须改变“8亿件中国衬衫才能换回一架波音飞机”的局面,下大力气优化“中国制造、武汉制造”这类加工型企业的产业结构,从廉价的成本型制造中心向技术型制造中心转移动。对于武汉“城市圈”中具备潜在国际、国内竞争优势的高附加值重点产业,政府应从税收、金融、银行信贷、采购等方面实行跨部门的扶持政策和协调指导,提升产业高附加值。考虑到成本因素,很多大企业、大集团虽觊觎武汉的广阔市场,却又畏于武汉的高地价。我们应积极实施多种优惠政策,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鼓励和引导高附加值重点产业、行业龙头企业、跨国公司分支机构、跨区域大企业、大集团将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设在武汉,而将武汉市低附加值企业的生产基地设在其他城市,提升产业高附加值,提高单位土地上的产出率。这是节约土地,使土地效用最大化的上上策,也是强国富民、强市富民的必然选择。 2、合理规划,加强控制,以产业升级拉动土地利用结构升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度。 目前,武汉城市圈城市化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后20-30年内,城市的第二产业比例趋于平稳,第三产业比例将迅速增长。因此,城市土地利用应当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利用级差地租提升产业对城市土地的投资力度。应统筹考虑大区域的产业布局。在城市(区)密集带需要制定大区域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区域内的产业发展,细化功能分工,实现产业互补,发挥土地集中利用的规模效应,增加规划区内基础设施的共享性,从而提高整个区域城市土地的集约利用度。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不仅需要盘活城市存量土地,更需要合理规划和利用增量土地,通过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建筑容积率。我们应该借鉴一些外地城市的先进做法,集约利用土地通过量化土地管理,严格用地规划指标和建设管理,采取产业积聚的办法,对制造业企业,将车库、 仓库设在地下,将生产基地、研发和销售中心设在地上,向地上空间发展,严格控制高档别墅等低容积率、大开敞空间用地项目的建设,大力推动工业园区内多层厂房的建设。以超前的规划理念,促进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步伐,以公开化的土地市场推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另外,应合理布局武汉市中央商务区、中央居住区等集中区。在土地利用规划中注重新增建设用地与现有城市功能和产业布局的衔接,交通道路设计以及工业用地的数量和布局。 3、盘活武汉城市圈存量土地,走城市用地内涵式挖潜的发展道路 武汉城市圈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调整利用的潜力很大。实施旧城改造,对城市建成区内的低层、低密度旧房屋地段进行重点改造,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居住人口密度。根据调查,武汉城市圈需旧城改造的面积约占建成面积的10%左右,旧城改造后,容积率一般可提高1-2倍。对城市建成区内的闲置、废弃地,应及时由政府收回进行储备或另行安排使用,对濒临破产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应结合企业改革、改组,实行企业兼并、联合、转让等形式,盘活土地资产,搞活企业经营,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效益,减少新建、扩建项目用地。 4、大力推广武汉东西湖区东流港“拆村并点,集中使用土地”这一模式。 武汉东西湖区东流港2005年实施建设的“百步亭新港苑”项目,为保障农民不失业、农田不减少、收入不下降,该区采取“拆村并点,集中使用土地”这一模式,将分散的宅基地集中起来使用,其中190多亩还建土地用于建设新港苑社区,腾退建设用地600多亩,作为开发利用区,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将拆迁后的分散村湾经过复垦整理、连片,兴修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使其变成高产农田。“拆村并点,集中使用土地”,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探索出了土地集约利用新模式,也引起中央许多媒体的高度关注和肯定,值得推广。 5、依托武汉城市圈城市化发展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着力探索集约用地方式,要在土地管理体制上进行科学创新,推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实现区域土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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